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50号)要求,进一步丰富化妆品原料参考数据,推进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有序实施,中检院更新了《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现予发布(见附件),替代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2025年2月9日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