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化妆品抽样检验是化妆品上市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对及时发现化妆品安全风险、依法打击化妆品违法行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等具有重要作用。2024年,国家药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旨在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一、总体情况
全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监管关切,重点关注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品种和企业,持续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抽检力度,组织对宣称祛痘类、牙膏、普通护肤类、彩妆类、祛斑美白类、儿童类等12类化妆品开展抽检工作,共抽检21362批次产品。经33家化妆品检验机构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等检验,其中20889批次产品符合规定,占比97.79%。对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涉及的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调查,发现违法行为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 抽样情况
各省(区、市)化妆品抽样批次数量分布情况见图1。抽样主要采用现场抽样和网络抽样两种方式进行,抽样的地域分布情况见图2。样品的产地分布情况见图3。
图1 各省(区、市)化妆品抽样分布图
图2 各地域类型抽样数量分布图
图3 样品产地分布图(按化妆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划分)
注:国内其余省份包括:湖北、陕西、湖南等18个省(区、市)。
三、检验情况
在抽检的12类化妆品中,宣称祛痘类、牙膏、普通护肤类、彩妆类、祛斑美白类、儿童类产品等6类化妆品抽检符合规定批次占比均达到99%以上,见图4。
图4 12类化妆品抽检符合规定批次占比图
国家药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继续坚持“全国一盘棋”理念,持续提升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能力和水平,筑牢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为推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