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代表出席国际日用香料协会会议 | [22-06-22] |
中国化妆品及香料香精产业链线上公益展会线上说明会邀请函 | [22-06-22] |
关于举办中国化妆品及香料香精产业链线上公益展会的通知 | [22-06-21] |
关于举办化妆品配方师培训班的通知 | [22-06-21] |
中国化妆品及香料香精产业链线上公益展会 | [22-06-20] |
《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实录 | [22-06-17] |
【解读】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22-06-17] |
CAFFCI-ISIPCA“第一期香水调香线上培训”圆满收官 | [22-06-15] |
转发: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九期)(备案申请表分类编码专刊) | [22-06-10] |
《普通化妆品功效宣称监管政策课题研究》专题调查问题(备案人篇) | [22-05-20] |
商品包装情况社会调研 | [22-05-05] |
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化妆品领域工作推进会暨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研讨会在京召开 | [22-04-29] |
转发: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复函 | [22-04-27] |
转发: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有关问题的复函 | [22-04-27]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与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单位联合倡议:反对商品过度包装 践行简约适度理念 | [22-04-26] |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相关事宜的请示》(沪药监妆〔2022〕107号)收悉。经研究,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法规要求,现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 同意你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化妆品注册备案工作中注册人、备案人无法提供加盖印章的资料,或者其他暂时无法提供的证明性文件原件采取“容缺受理”措施,可先行接受相关复印件或电子版文件,待疫情结束后再按要求补充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 同意你局提出的对2021年5月1日前已经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补充填报产品分类编码、产品执行的标准等相关资料,以及2021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补充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等的时限要求,可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予以适当放宽,原则上不得超过2022年12月31日。
三、 请你局在确保公众用妆安全的前提下,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助力化妆品行业复工复产。要因地制宜制定细化落实措施,加大宣贯力度和政策解读,督促辖区内注册人、备案人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新法规平稳落地。要了解掌握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予以回应,并按程序报告有关情况。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