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3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4号) | [24-01-12] |
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6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4年第2号) | [24-01-12] |
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4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1号) | [24-01-12] |
山东吉田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到访协会 | [24-01-11]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召开协会2024年工作计划年度会议 | [24-01-10]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颜江瑛理事长到无锡考察调研 | [24-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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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颜江瑛理事长出席江阴121未来产业发展大会 | [24-01-08] |
颜江瑛理事长出席湖南省化妆品经营行业协会会员大会暨2024年迎新年会 | [24-01-07]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一行到访中国香化协会 | [24-01-07] |
北京一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一行到访中国香化协会 | [24-01-07] |
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一行到访中国香化协会 | [24-01-07] |
颜江瑛理事长到陕西开展调研参加陕西化妆品行业暨高质量发展大会 | [24-01-06] |
颜江瑛理事长参加云南省健康产品和化妆品行业协会成立大会 | [24-01-06] |
天地闭寒严冬始傲骨凌云不觉寒 | [24-01-06]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48号),加快化妆品行业品牌建设的进程,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组织开展了《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化妆品(第一批)》的编制工作,并于2021年9月8日发布“关于开展《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化妆品(第一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自通知发出以来,得到了行业的积极响应并收到部分产品的申报资料。按照《<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化妆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专家组审评,共有28项产品入围。其中,入围升级消费品的18项,创新消费品的10项,建议产品名单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1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产品和生产企业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协会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协会联系人:王婷婷 穆旻
联系电话:010-67663127,13311059515
010-67663112,1861007812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顺三条21嘉业大厦二号楼508室 邮编:100079
附件:入围《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化妆品(第一批)》建议产品名单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