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9年度优秀信息员”等的通知 | [20-05-15] |
关于举办“助力复工复产,共促行业发展”系列网络会议第二场活动的通知 | [20-05-09] |
关于举办“助力复工复产,共促行业发展”系列网络会议首场活动的通知 | [20-04-25] |
关于搭建香化行业信息分享平台及收集相关信息的通知——助力复工复产共促行业发展 | [20-04-24] |
关于举办调香师培训班的通知 | [20-04-21] |
关于协会《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 [20-03-18] |
招聘启事 | [20-03-02] |
关于“转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的公告”的通知 | [20-02-20] |
关于“日用香料安全信息”网页上线试用的通知 | [20-02-18] |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协会秘书处办公服务方式的公告 | [20-02-18] |
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各会员单位运营状况和有关意见建议调研的函 | [20-02-12] |
关于组织代表团参观考察世界调香师大会的通知 | [20-01-13] |
关于批准发布《α-突厥酮》等七项团体标准的通知 | [20-01-06] |
关于报送2019年下半年企业数据的通知 | [20-01-06] |
协会等四家组织机构联合发布2019年全国调香师与化妆品配方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 [19-12-23] |
为加强化妆品配方中香精原料申报管理工作,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申报有关问题发出通知。
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国食药监许〔2009〕856号)的附件《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要求》第十四条要求,复配原料必须以复配形式申报,并应标明各组分在其中的含量(以百分比计)。考虑到香精的特点,现就化妆品配方中香精原料申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在申报化妆品配方时,如配方中使用了香精原料,应当申报香精在配方中的用量,不须申报香精中具体香料组分的种类和含量,原料名称以“香精”命名。如同时申报香精及香精中香料组分的种类和含量时,则须提交香精原料生产厂商出具的关于该香精所含全部香料组分种类及含量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外文的,应译成中文,并对中文译文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