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年上半年企业数据的通知 | [19-07-08] |
关于协会秘书处与戴竹清同志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 | [19-07-02] |
关于批准发布《环格蓬酯》等十项团体标准的通知 | [19-06-14] |
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国化妆品行业自律宣言》的通知 | [19-06-05] |
招聘启事 | [19-05-29] |
关于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化妆品冻干片》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 [19-05-27] |
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调查的通知 | [19-05-22] |
关于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拟推荐项目公示的通知 | [19-05-17] |
招聘启事 | [19-05-17] |
关于开展“走进甘肃—香化行业爱心书包公益活动”的通知 | [19-05-16] |
关于《化妆品中22种羟苯酯类防腐剂的检测液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 [19-05-15] |
关于表彰“2018年度优秀信息员”的通知 | [19-04-30] |
关于2019年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第一批)立项公示的通知 | [19-04-16] |
关于“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史”编纂委员会组成名单的公示 | [19-03-29]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关于召开2019行业年会的预通知(首轮) | [19-03-28] |
国质检食监〔2008〕3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8月27日发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鉴于目前部分化妆
品生产企业仍有一定数量的化妆品包装库存,为节约资源,避免和减少浪费,总局决定:在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加
工的化妆品可以继续使用原有包装标识。自2009年10月1日起,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不符合《化妆品标识管理规
定》要求的化妆品,依法予以查处。
二〇〇八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化妆品 标识 事项 通知
抄送: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
本局:办公厅、食品司,存档(2)。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2008年8月5日印发
录入:王晓川 校对:张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