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征求拟撤销2,4-二氯苯氧乙酸等38种食品添加剂意见的函”的征求意见函 | [12-04-13] |
张京原秘书长出席“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研讨会” | [12-03-07] |
关于征求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管理意见的函 | [12-02-23] |
法国赛比克公司代表拜访中国香化协会 | [12-01-19] |
天然香料产品数据征集 | [11-12-29] |
天然香料产品标准制定研讨会召开 | [11-12-26] |
关于征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式样意见的函 | [11-11-17] |
关于征集食品用天然香料企业标准的通知 | [11-11-08] |
关于召开化妆品原料管理与发展研讨会的通知 | [11-10-28] |
欧盟发布化妆品法规适用范围(指导)手册 | [11-09-29] |
美国职业安全和卫生研究所制定丁二酮、2,3-戊二酮的职业暴露限量 | [11-09-23] |
香料香精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管理相关问题座谈会召开 | [11-09-13] |
香料香精行业危险化学品管理研讨会召开 | [11-09-13] |
关于召开香料香精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管理相关问题座谈会的通知 | [11-09-01] |
关于征求化妆品中间苯二酚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1-08-04] |
2011年03月02日 发布 |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认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等17家单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 认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药品检验所、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广东省药品检验所11家单位为化妆品行政许可卫生安全性检验机构,承担《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规定的全部微生物、卫生化学和毒理学检验项目。 认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6家单位为化妆品行政许可人体安全性检验机构,承担《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规定的人体安全性检验项目和防晒效果人体试验项目。 |
【相关链接】 |
关于认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等17家单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