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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等17家单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11-03-02]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通知 [11-02-23]
关于增补第一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11-02-17]
国际香料集团在广州投资兴建食用香精新生产基地[11-01-28]
关于征求有关化妆品用乙醇等9种原料要求意见的函[11-01-25]
《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印发[11-01-11]
关于征求化妆品中挥发性有机溶剂等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10-12-24]
关于征求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等10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10-12-10]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二氧化钛等7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通知[10-12-03]
关于加强化妆品标识和宣称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 [10-12-02]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印发 [10-12-01]
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 [10-12-01]
关于征求《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10-11-30]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验证技术规范的通知[10-11-3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查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工作[1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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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化妆品中检出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有关问题召开专家论证会
2010-10-26

                                                                             2010年10月26日 发布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有关媒体报道香水等化妆品中检出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有关问题,及时召开由相关专家参加的论证会。

  专家们收集了国际权威机构有关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安全评估资料,并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目前国际权威机构对化妆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安全性问题认识不一致。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FDA)认为,目前尚无足够证据表明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在化妆品中存在安全问题,所以对该类物质在化妆品中的使用未作限制要求。欧盟规定化妆品中禁止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中的某些物质,对其他物质没有限制要求。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有关规定与欧盟的规定是一致的。

  专家们指出,国际上相关的科学研究表明,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包括多种物质,广泛存在,各种物质的安全性也存在一定差异。专家们一致认为,化妆品并不是人类接触此类物质的主要来源,其是否影响人体健康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评估。

  今年上半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对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物质进行评估,并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加大市场抽检力度,一旦发现非法添加有害物质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以切实保障消费者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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