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的通知 | [10-10-14] |
青岛两企业“一滴香”或类似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被责令整改 | [10-10-14] |
关于印发化妆品技术审评要点和化妆品技术审评指南的通知 | [10-10-09] |
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10-10-09] |
关于征求《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 [10-09-30] |
关于加强含珍珠粉原料保健食品化妆品及药品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 [10-09-25] |
关于征求化妆品中二氧化钛等7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09-16] |
关于征求《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09-14] |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 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 [10-09-10]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总局2010年90号公告 | [10-09-10]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霸王(广州)有限公司2款产品虚假宣传查处情况 | [10-09-10] |
关于报名参加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座谈会的通知 | [10-09-09] |
关于征求《化妆品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09-07] |
关于征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 | [10-09-02] |
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中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09-02] |
据福建检验检疫局消息,按照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的法规》(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1907/2006(EC)号法规,简称REACH法规)的相关规定,所有输往欧盟的化妆品原料,进口量在1公吨或以上的,生产企业或出口商须于2008年12月1日之前为这些物质预先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申请办理注册。
据悉,根据REACH法规规定,须办理注册的产品在2008年12月1日前完成预注册并取得欧盟预注册号的,才能享有欧盟规定的2-10年不等的注册过渡期。否则,自2008年12月1日起,出口企业将直接面对正式注册,未完成注册前,产品将不得进入欧盟市场。
福建检验检疫局辖区现有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4家,1-9月向欧盟国家出口化妆品及原料1151吨、951万美元,比增9.7%、70.8%,主要出口品种为彩妆盒、唇彩、眼线笔、眼影、指甲油、粉底霜等。为避免相关出口企业因未注册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立即将出口化妆品原料需注册的信息通报有关出口企业,提醒企业综合考虑自身规模、未来发展定位、市场选择和成本核算等因素,慎重决定是否进行预注册和注册。同时,进一步收集整理REACH法规中关于化妆品原料注册的相关规定,加强学习研究,指导欲注册出口企业尽快开展出口欧盟化妆品原料注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