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防晒化妆品的需求日益增加 | [13-06-09] |
巴西香水和化妆品市场不断成长 | [13-05-31] |
自然香调(Bare Escentuals)销售低迷 资生堂损失286亿日元 | [13-05-07] |
巴西化妆品市场显示出成长潜力 | [13-04-25]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关于酒类的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介绍” | [13-04-25] |
国际日用香料协会制作香水调配宣传片 | [12-12-04] |
肯尼亚发布化妆品标签标准征求意见稿 | [12-11-01]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司关于召开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座谈会的通知 | [12-09-29] |
药监局关于征求《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2-07-27] |
药监局发布《关于报名参加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座谈会的通知》 | [12-07-24] |
药监局发布《关于征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 | [12-07-24]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讨论会在京召开 | [12-07-06] |
IFRA公布第六次遵循计划的结果 | [12-07-06] |
关于征集食品用香料产品检测数据的通知 | [12-05-14] |
欧盟建立允许使用食用香料清单 | [12-05-03] |
国食药监许[2010]447号 |
2010年11月15日 发布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行政受理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简化有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要求,切实提高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效率,现就有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作出如下规定: 不涉及产品安全性原因首次申报未获备案需再次申报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人在不予备案决定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再次申报且未提出书面要求退回申报资料的,在提交的资料中,除申请表外,可提交其他首次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同时应提交申报资料复印件与首次申报资料原件一致的保证书,复印件应逐页加盖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公章或骑缝章,可以不再提交送审样品。再次申报仍不予备案的,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办理。 本通知自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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