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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等17家单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11-03-02]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通知 [11-02-23]
关于增补第一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11-02-17]
国际香料集团在广州投资兴建食用香精新生产基地[11-01-28]
关于征求有关化妆品用乙醇等9种原料要求意见的函[11-01-25]
《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印发[11-01-11]
关于征求化妆品中挥发性有机溶剂等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10-12-24]
关于征求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等10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10-12-10]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二氧化钛等7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通知[10-12-03]
关于加强化妆品标识和宣称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 [10-12-02]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印发 [10-12-01]
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 [10-12-01]
关于征求《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10-11-30]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验证技术规范的通知[10-11-3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查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工作[1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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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将实施进口化妆品注册办法
2011-05-12

印度于20105月对原有的“药品和化妆品法规”进行了修改。该修改原定于201141 执行,现推迟至2011101日起执行。

印度对于国内化妆品的生产销售管理办法未作修改。化妆品国内生产商必须到当地的FDA办公室进行注册,提供必要资质,表明其产品符合印度标准局规定的GMP要求,并接受其监督,获得注册后方可销售其产品。

这次修改是加强对进口化妆品的管理。其法规的第XIII部分改为“化妆品的进口和注册”,注册是新增的内容。国外化妆品生产商或印度国内的化妆品进口商凡要进口销售化妆品,必须先到印度健康和福利部去注册,提交化妆品有关组分的信息、包装和标签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得到注册。注册要收取费用(250美元一次)。自接受资料起6个月内完成注册。注册证书有有效期,过期后可重新申请。注册证号应打印在进口产品上,方可销售。印度规定的化妆品禁用和限用成分与欧盟化妆品法规(ECRegulation1223/2009很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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