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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管理办法的通知[10-10-14]
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的通知[10-10-14]
青岛两企业“一滴香”或类似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被责令整改[10-10-14]
关于印发化妆品技术审评要点和化妆品技术审评指南的通知 [10-10-09]
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有关事项的通知[10-10-09]
关于征求《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10-09-30]
关于加强含珍珠粉原料保健食品化妆品及药品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10-09-25]
关于征求化妆品中二氧化钛等7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10-09-16]
关于征求《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10-09-14]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 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10-09-1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总局2010年90号公告[10-09-1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霸王(广州)有限公司2款产品虚假宣传查处情况[10-09-10]
关于报名参加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座谈会的通知 [10-09-09]
关于征求《化妆品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10-09-07]
关于征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 [1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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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将实施进口化妆品注册办法
2011-05-12

印度于20105月对原有的“药品和化妆品法规”进行了修改。该修改原定于201141 执行,现推迟至2011101日起执行。

印度对于国内化妆品的生产销售管理办法未作修改。化妆品国内生产商必须到当地的FDA办公室进行注册,提供必要资质,表明其产品符合印度标准局规定的GMP要求,并接受其监督,获得注册后方可销售其产品。

这次修改是加强对进口化妆品的管理。其法规的第XIII部分改为“化妆品的进口和注册”,注册是新增的内容。国外化妆品生产商或印度国内的化妆品进口商凡要进口销售化妆品,必须先到印度健康和福利部去注册,提交化妆品有关组分的信息、包装和标签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得到注册。注册要收取费用(250美元一次)。自接受资料起6个月内完成注册。注册证书有有效期,过期后可重新申请。注册证号应打印在进口产品上,方可销售。印度规定的化妆品禁用和限用成分与欧盟化妆品法规(ECRegulation1223/2009很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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