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中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09-02] |
全国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现场会召开 | [10-09-01]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肉桂油 桉油 香茅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 [10-08-31] |
关于征求《化妆品用三乙醇胺原料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08-30] |
不断完善化妆品安全监管体系 | [10-08-30]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化妆品中米诺地尔检测方法(暂行) | [10-08-30] |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通知 | [10-08-26] |
关于推荐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 [10-08-26]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81公告) | [10-08-18]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 [10-08-13] |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08-04] |
2010年7月 IFRA来信情况汇总 | [10-08-03]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 | [10-08-02]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化妆品含二噁烷有关情况 | [10-07-20] |
16届中国美容博览会展位预定已过大半 | [10-07-05] |
对羟基苯甲酸酯,俗称尼泊金酯是一类常用的防腐剂, 广泛用于食品、饮料、化妆品、医药等许多方面。
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4 化妆品组分中限用防腐剂”规定了56种限用防腐剂,其中序38号规定对羟基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单一酯和混合酯的限量分别为0.4%和0.8%。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适量的防腐剂对保护产品质量是非常必要的,能够避免微生物的污染,保护消费者使用安全。
对羟基苯甲酸酯也是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中允许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可以作为防腐剂用于果酱、醋、酱油、碳酸饮料等食品中。
同时世界各国的法规也规定了化妆品用防腐剂的种类和用量,以保障使用产品的安全性。美国独立的化妆品原料安全性评价专家小组(Cosmetic Ingredient Review, CIR)对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在化妆品中使用情况作了评价结论,即“按目前的使用惯例,对羟基苯甲酸酯类作为化妆品防腐剂成分是安全的”。欧盟委员会也允许对羟基苯甲酸酯类作为化妆品防腐剂使用。
消费者对化妆品、食品等日常消费品中的防腐剂应有正确的认识,防腐剂对于保护产品、防止有害微生物滋生和保护消费者使用安全是有必要的。只要在法规规定的浓度范围内使用防腐剂,消费者可以不必过于担心。如果个别消费者已经明确对某种原料有过敏情况,选择产品时应关注产品的全成分标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