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辑出版《中国化妆品行业指南》的通知 | [11-08-02] |
食品用香料香精中邻苯二甲酸酯类有关问题研讨会召开 | [11-07-29] |
关于做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监管衔接工作的通知 | [11-07-27] |
关于对羟基苯甲酸酯的认识 | [11-07-22] |
美—中食品药品法规会议将在京召开 | [11-06-03] |
日本香料协会(JFFMA)批准两个新食用香料 | [11-06-02] |
俄罗斯:影响香水、化妆品和家庭用品的新措施 | [11-05-27] |
IFRA公布第五次遵循计划调查结果 | [11-05-13] |
印度将实施进口化妆品注册办法 | [11-05-12] |
日用香料的两套蒸气压数据 | [11-05-12] |
IFRA标准将作46次修改 | [11-04-13] |
关于征求注销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有关规定和终止申报化妆品行政许可有关规定意见的函 | [11-03-24] |
关于征求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技术审评要点和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1-03-18] |
关于实施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 [11-03-11] |
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 [11-03-11] |
根据IFRA信息通讯(IL 922)的消息,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化妆品法规适用范围(指导)手册”,详见:
http://ec.europa.eu/consumers/sectors/cosmetics/cosmetic-products/borderline-products/index_en.htm
明确化妆品指令(76/768/EEC)中产品的明确范围,以区分化妆品与欧盟其他法规(如:生物杀灭产品指令(98/8/EC)和药品指令(2001/83/EC))所规定的产品,是正确执行有关法规的关键性问题。欧盟各国权职机构遇到过多次需要界定产品归属的情况,因此需要有解决这类问题的指导性办法。
这份指南文件与问答(Q&A)文件类似,不具有法规效力。然而IFRA仍想提请成员关注该文件,因为欧盟各国权职机构会在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判定产品类别)时,将以该文件作为重要依据。
各国权职机构期望利用该文件对各种边界产品进行判定和评估。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产品描述,因为这将决定产品适用于哪个法规。尽管欧盟化妆品指令升级为化妆品法规,但并不影响该指南文件对条款的解释。
穆 旻 编译
201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