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协会团体标准(第三批)立项公示的通知 | [21-10-18] |
关于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拟推荐项目公示的通知 | [21-10-15] |
关于入围《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化妆品(第一批)》建议产品公示的通知 | [21-10-12] |
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 | [21-10-12] |
转发:关于开展轻工行业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交流活动的通知 | [21-09-23] |
关于举行2021年度“走进贵州----香化协会爱心书包/爱心校服公益活动”捐赠仪式的通知 | [21-09-23] |
关于举办“化妆品法规大讲堂暨化妆品安全评估培训行业普及班(杭州)”的通知 | [21-09-17] |
关于香化行业2021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调查 | [21-09-14] |
“干细胞化妆品”是个伪概念 | [21-09-13] |
关于召开2021行业年会通知 | [21-09-13] |
功效大时代!“2021功效化妆品与个性化定制专业研讨会暨头皮功效护理论坛”珠海成功举办 | [21-09-12] |
关于协会《日用纳微缓释香精》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 [21-09-08] |
关于开展《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化妆品》(第一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 [21-09-08] |
关于协会《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化妆品》管理办法(试行)公示的通知 | [21-09-01] |
关于公布化妆品功效评价专业委员会第二批委员名单的通知 | [21-08-27]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成立于1984年8月21日,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工业协会。自1984年成立至今,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关怀和领导下,在全体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努力践行“遵守法律 代表行业 沟通政府 维权自律 服务企业 促进发展”的宗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始终秉持为行业服务,促行业发展的办会初衷,较好地发挥了国家级行业组织应有的作用。
2021年7月7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召开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按照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要求,协会立即召开了办公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对协会(包括分支机构)的所有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自查自纠,经认真梳理后,未发现违规收费情况。
为贯彻落实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协会收费管理,现做出如下承诺: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协会将严格按照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扎实推进落实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二、强化组织实施,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协会将把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协会首要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规范运行。
三、合法合规收费,持续提升协会费用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协会将保证做到合法合规收费、不强制收费、不重复收费、不过高收费,并通过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相关收费标准,持续提升协会收费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四、加强内控管理,勤俭节约,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1. 结合协会实际情况,进一步梳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分支机构管理,切实做到制度全面,分类准确,符合实际;
2. 加强协会内部费用管理,降低不合理费用开支,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力所能及压缩办会运行成本,提升协会自身生存能力。协会将一如既往地和会员企业一起,风雨同舟,艰苦奋斗;
3. 协会将持续规范管理,按照民政部批准的业务范围依法依规开展有益于促进行业及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活动,同时,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积极配合专项检查行动,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我们将积极配合专项检查行动,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贡献力量。
我们承诺所提供的服务和收费合法合规、透明公开,并愿意接受社会监督。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