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现状调查 | [21-04-07] |
关于参加俄罗斯化妆品线上推介会的通知 | [21-04-06] |
协会成功举办2021年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暨《条例》实施培训大会(首场)并参加2021PCHi深圳展会 | [21-04-02] |
关于批准发布《化妆品中4-羟基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的检测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的通知 | [21-03-31] |
关于开展“走进贵州—香化行业爱心书包/爱心校服公益活动”的通知 | [21-03-23] |
关于开展“人民好品工程”工作的通知 | [21-03-10] |
关于举办2021年中国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的通知 | [21-03-05] |
关于举办调香师培训班的通知 | [21-03-01] |
关于开展我国食品用香料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 [21-02-23] |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和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致函感谢协会的工作 | [21-02-10] |
关于征集2021年度协会团体标准申报立项的通知 | [21-01-13] |
转发:关于推荐“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21-01-13] |
关于报送2020年下半年企业数据的通知 | [21-01-05]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议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 | [20-12-31] |
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2-29] |
5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2019年第20号 公告)。该管理办法对绿色产品标识的适用范围、样式、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管理办法指出,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发布绿色产品标识,建设和管理绿色产品标识信息平台,并对绿色产品标识使用实施监督管理。结合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建立实际情况,相关认证机构、获证企业根据需要自愿使用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绿色产品标识时,应遵守办法所规定相关要求。
详细信息请登录以下网址:
http://gkml.samr.gov.cn/nsjg/rzjgs/201905/t20190507_293448.html?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