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 | [22-03-07] |
关于开展“走进贵州—香化行业爱心书包/爱心校服公益活动”的通知 | [22-03-03] |
关于举办CAFFCI-ISIPCA香水调香培训的通知 | [22-03-01]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的公告(2022年第16号) | [22-02-21] |
关于协会第九届团体会员登记及入会申请相关事宜的公告 | [22-02-15] |
关于协会《枫香精油》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 [22-02-08] |
关于2022年协会团体标准(第一批)立项公示的通知 | [22-02-08] |
恭贺新春 | [22-01-30] |
关于协会“中国食品用香料数据库”正式开通的通知 | [22-01-20] |
关于成立协会电商生态专委会的通知 | [22-01-18] |
协会成功举办《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与《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线上公益培训 | [22-01-14] |
线上公益培训 | [22-01-12] |
2021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年会成功举行 | [22-01-12] |
2021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年会邀请函 | [22-01-10] |
线上公益培训 | [22-01-10] |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化妆品行业整体水平,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维护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联合其他相关协会/商会提出、确认《中国化妆品行业自律宣言》(具体内容见附),并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的首届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上予以公布。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作为本《中国化妆品行业自律宣言》牵头起草单位,希望所有会员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实施行业自律宣言内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履行承诺,加强管理与自检,共同促进我国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如发现会员单位违反《中国化妆品行业自律宣言》,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不良影响,经查证属实的,将由协会理事会视不同情况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进行处理。
附件:《中国化妆品行业自律宣言》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