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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转发: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期)[22-03-21]
转发: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期)[22-03-21]
转发: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期)[22-03-21]
转发: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对普通化妆品备案中常见问题的解析(第一期)[22-03-21]
转发: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六期)[22-03-18]
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三)[22-03-10]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的公告(2022年第16号)[22-02-21]
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执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140号)[21-11-26]
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21-10-12]
警惕宣称“促进睫毛生长”的睫毛液[21-09-16]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发布[21-08-06]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议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20-12-31]
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公告[20-12-29]
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负责人就《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答记者问[20-07-01]
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疫情期间进口化妆品相关证明性文件提交形式的通告[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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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对化妆品中的使用物质进行管制
2013-06-04

    日前,巴西国家卫生局(ANVISA)宣布对包括醋酸铅(lead acetate)、邻苯三酚(pyrogallol)、甲醛(formaldehyde)和多聚甲醛(paraformaldehyde)在内的、用于化妆品的四种物质限制使用。
    按照这个新的规定,醋酸铅在染发类产品中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0.6%,邻苯三酚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5%。
    苯-1,2,3-三醇俗称为邻苯三酚,是巴西限用物质清单中的一种新化学物质,也是欧盟自1976年以来的禁用物质。该物质目前被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列为食用、吸入或皮肤接触有害,并对水生动植物的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
    目前在巴西,甲醛和多聚甲醛禁止作为气溶胶防腐剂使用,只允许在口腔清洁产品和其它化妆品中作为防腐剂使用,其的最大浓度分别为0.1%和0.2%,在指甲硬化剂中的最大浓度为5%。
    随着新规则的实施,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强调,产品标签上需要标注出这些物质的使用信息和警示语。

 

 

□ 摘译自cosmeticsdesign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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