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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药监局发布《关于印发化妆品中氢化可的松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通知》[12-01-19]
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11-12-30]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有关问题的复函[11-12-29]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的复函》[11-12-21]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有关问题的复函[11-12-08]
药监局印发《加快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11-12-06]
关于规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管理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29号)[11-11-30]
关于征求《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11-10-19]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11-10-12]
卫生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用香精香料适用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物有关问题的函》[11-08-30]
关于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六批)的公告[11-06-10]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的通知[11-05-27]
关于批准发布《化学试剂 氢氟酸》等192项国家标准的公告[11-05-2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化妆品新原料申报与审评指南》[11-05-1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公告》[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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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药监局
关于发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
2022-12-30

       为督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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