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化妆品市场显示出成长潜力 | [13-04-25] |
肯尼亚发布化妆品标签标准征求意见稿 | [12-11-01]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司关于召开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座谈会的通知 | [12-09-29] |
药监局关于征求《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2-07-27] |
药监局发布《关于报名参加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座谈会的通知》 | [12-07-24] |
药监局发布《关于征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函》 | [12-07-24] |
关于征求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管理意见的函 | [12-02-23] |
法国赛比克公司代表拜访中国香化协会 | [12-01-19] |
关于征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式样意见的函 | [11-11-17] |
关于召开化妆品原料管理与发展研讨会的通知 | [11-10-28] |
欧盟发布化妆品法规适用范围(指导)手册 | [11-09-29] |
关于征求化妆品中间苯二酚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1-08-04] |
关于编辑出版《中国化妆品行业指南》的通知 | [11-08-02] |
关于对羟基苯甲酸酯的认识 | [11-07-22] |
美—中食品药品法规会议将在京召开 | [11-06-03] |
关于加强含珍珠粉原料保健食品化妆品及药品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食药监办许函[2010]4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有关媒体报道少数生产企业存在使用贝壳粉假冒珍珠粉原料生产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的违法行为。为加强含珍珠粉原料保健食品、化妆品以及以珍珠粉为制剂原料的药品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以及以珍珠粉为制剂原料的药品生产企业要加强珍珠粉原料管理,应当严把进货关,确保原料质量,建立原料采购记录和供应商档案,确保原料采购可溯源。
二、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含珍珠粉原料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以及以珍珠粉为制剂原料的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及药品生产日常监管和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有关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含珍珠粉原料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以及以珍珠粉为制剂原料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珍珠粉原料采购是否符合要求,产品质量是否合格。
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要求整改并监督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销售,并采取信息通报、下架、责令召回等措施;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请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2010年10月15日前将监管情况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