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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信
2015-08-31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办于2015年7月20日发布了《关于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条例》”),并同时向协会发出对《条例》的《征求意见函》。
  为广泛听取行业意见,认真研讨《条例》,以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协会随即以网调、函调的方式向相关地方协会及广大会员单位征求意见,并通过召开多次不同类型企业座谈会的方式进一步地对《条例》进行了研讨。通过上述多种形式,协会于上报前收到了成都日化行业协会化妆品分会、福建日化商会技术法规委员会、广东省轻工业协会、杭州市化妆品行业协会、江苏省日用化学品行业协会、山东省日用化学工业协会、上海日用化学品行业协会、浙江省日用化工行业协会(按汉语拼音字母为序)等八家地方协会和中国欧盟商会化妆品工作组以及近五十家化妆品企业和原料企业对《条例》的反馈意见,按时保质地完成了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关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修订建议的报告”。
  在此,协会对上述单位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我们今后团结一致,为化妆品行业的健康、有序、可持续性发展而共同努力。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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