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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 IFRA来信情况汇总
2010-08-03

20107 IFRA来信情况汇总

 

金其璋 编译

 

        20107IFRA给其会员发函,通报了行业关心的一些问题,大多涉及各国贯彻GHS(化合物分类和标签标示的全球统一体系)的情况,由于内容冗长,无法全部译出,特作此汇总:

        1IL 8752010.7.6)介绍了印度尼西亚贯彻GHS的情况及其现有法规。

 2IL 8772010.7.15)介绍了加拿大“最新的吸入危害物质表”。其中附录为根据RIFM数据库列出的具有潜在吸入危害性的物质。与我行业有关的是:C3-C13伯醇,异丁醇,萜醇类,C3-C13的酮,C3-C13的烃类,基于一定温度下黏度的表面张力得出的吸入危害物质。附录为“消费者使用的化学品和容器法规”(2001年)。

  3、IL 878(2010.7.20)为土耳其化学品法规目录和化学品控制。

  4、IL 879(2010.7.23)介绍,由于愈创木及玫瑰木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即CITES)物质,其植物本身及其初级衍生物(精油,油树脂,浸膏等)的贸易必须要有证明文件,否则为非法贸易。但如有上述初级衍生物的香精及使用该香精的最终消费品不列入控制范围,即后两者的贸易不必有CITES证明文件。

5、IFRA内部通讯(2010.7.20)介绍墨西哥政府将“苯乙醇”列入易制毒化学品,IFRA认为大可不必。尽管苯乙醇与苯乙酸结构相近(苯乙酸为易制毒化学品),但世界上有关组织和国家都未将苯乙醇列入易制毒化学品范围。IFRA要求墨西哥有关协会与其政府交涉。

(国家环保局将于今年10月15日起执行的新化学品管理办法也是贯彻GHS的具体行为)。

 


附件:IFRA Information.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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