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法规 代表行业 沟通政府 服务企业 维权自律 促进发展
2010-08-26
食药监办许函[2010]348号 |
2010年08月23日 发布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充分发挥专家在化妆品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做好化妆品监管工作,经研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组建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化妆品监管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政策建议,承担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重大化妆品安全事件提供技术咨询意见。现将专家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二、遴选范围 三、推荐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 四、推荐方式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华熙LIVE五棵松场馆东侧2-6办公区 京ICP备06007499号 证书编号:11940899279-00001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