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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2012-06-19
2012-06-19
各有关单位:
财政部税政司于日前发布了《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一文,涉及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企业所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实施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请各有关单位予以参照执行。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相关链接: 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206/t20120613_659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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