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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中国香料香精行业和化妆品行业品牌评价活动的通知
2018-07-25

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2017年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计划》。根据《计划》的要求,为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夯实品牌发展基础,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提升产品附加价值和软实力,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在工信部的指导下,组织起草了《中国香料香精行业品牌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化妆品行业品牌评价指标体系》,并在协会官网上进行了意见征求和公示。由于我们工作经验的不足,评价指标会存在若干问题,协会将在充分听取会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在今后工作实践中不断修订,使之更加完善。
  经研究决定,协会于2018年7月正式启动香料香精和化妆品两个行业的品牌评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协会会员单位在我国生产或销售的香料香精品牌或化妆品品牌
  二、申报条件
  1、三年内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三年内没有出现环保方面的负面报道;
  3、三年内没有出现质量安全事故。
  企业应根据指标体系中对应的指标要求,提供与该品牌有关的数据资料(具体填报内容详见附件3)。
   三、评价项目
  1、中国香料香精行业优秀品牌类
  2、中国化妆品行业优秀品牌类
  四、评价方式
  本着企业自愿申报,公平、公正、科学、不收费的原则,根据《中国香料香精行业品牌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化妆品行业品牌评价指标体系》对相关品牌进行综合评价。企业须填写品牌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至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企业提交的品牌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本企业合法公章,并提交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五、评价程序
  (一)信息采集阶段
  请有意愿参与评价的企业参照评价内容(见附件1、2),将填写好的品牌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寄送至协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协会联系人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9日。
  (二)审核阶段
  1、协会秘书处审查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同时依据专业的品牌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选筛查;
  2、由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单位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对入围品牌名单进行审查,决定候选名单;
  3、评选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决定表彰名单。
  (三)公示阶段
  表彰名单将在在协会官网上予以公示
  (四)公布阶段
  将公示结果交由评选委员会审定后,在协会官网上公布最终表彰名单。
  (五)表彰阶段
  中国香料香精行业和化妆品行业优秀品牌将在10月10-12日召开的2018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年会中予以表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综合信息部
  冯锐(
fengr@caffci.org,010-67663035,13521012110)

         

           
附件:1、《中国香料香精行业品牌评价指标体系》
   2、《中国化妆品行业品牌评价指标体系》
   3、香料香精品牌信息采集表
   4、化妆品品牌信息采集表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附件4 化妆品品牌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3 香料香精品牌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2《中国化妆品行业品牌评价指标体系》.xlsx
   附件1《中国香料香精行业品牌评价指标体系》.xlsx
   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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