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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化妆品配方师培训班的通知
2017-03-06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国化妆品行业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解决行业快速发展与技能人才不足之间的矛盾,提升行业专业技术水平,促进行业创新发展,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主办、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承办“2017年第一期二级化妆品配方师(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根据《化妆品配方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和《化妆品配方师(基础知识)》、《化妆品配方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等培训教程要求,培训主要内容为化妆品概论、胶体和界面化学基础知识、化妆品配方开发技能、化妆品质量安全和性能评价指标及方法等。
  二、培训方式、时间和地点
   1、培训方式: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
   2、培训和考核鉴定时间
    (1)第一次集中培训:2017年6月24日(周六)全天报到,6月25~26日培训
    (2)自学阶段:2017年6月27日~9月12日
    (3)第二次集中培训:2017年9月13(周三)~16日(周六)
    (4)考核鉴定时间:2017年9月17日(周日)
   3、集中培训和考核鉴定地点
  江南大学,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1800号
  三、证书颁发
  学员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后,由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协会统一组织对获得结业证书的学员进行考核鉴定。考核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考核鉴定合格者,由协会组织颁发二级化妆品配方师(行业职业技能)证书。
  四、收费标准
  培训及考核鉴定费(含培训教材、实操培训及考核鉴定原辅材料、设备设施使用、结业及行业职业技能证书等费用):5000元/人。
  集中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住宿费:约250元/晚。
  五、报名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此次培训和考核鉴定。
   ◇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具有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技能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注:本专业指化妆品专业或化妆品方向的有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化学、化工、医学、医药及生物等相关化学类专业。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拟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2017年第一期二级化妆品配方师(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附件1)和“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附件2),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复印件、4张近期二寸无边白底彩色照片(45x35mm)及其他证明材料,于2017年4月15日前发送至协会(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协会将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向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学员发送培训报到及缴费通知。
    2、联系方式:
  (1)主办单位: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联系人:
    梁彦会18401561573liangyanhui@caffci.org
    刘洋 13911690632 liuy@caffci.org
    穆旻 18610078120 mum@caffci.org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顺三条21号嘉业大厦二期二号楼508室,邮编100079
  (2)承办单位: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联系人:
    杨井国 13961727089 410805552@qq.com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日  


附件:附件2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doc
   附件1 培训报名表.doc
   配方师培训班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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