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年会暨高质量发展大会第二日精彩回顾 | [23-11-27] |
张崇和:共享发展成就芬芳美好生活 | [23-11-27]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发布2024年香气流行趋势 | [23-11-26]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2023品牌建设发布会 | [23-11-26]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国际日用香料香精安全性研讨会在济南召开 | [23-11-26] |
2023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年会暨高质量发展大会开幕--首日精彩回顾(二) | [23-11-26]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2023新技术新业态发展论坛在济南举行 | [23-11-26]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2023行业信息发布会在济南举行 | [23-11-26] |
2023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年会暨高质量发展大会开幕--首日精彩回顾(一) | [23-11-26] |
倒计时两天!2023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年会暨高质量发展大会即将开幕 | [23-11-23] |
篱菊尽来低覆水塞鸿飞去远连霞 | [23-11-22] |
解读《当归(精)油》与《食品添加剂缬草(精)油》团体标准 | [23-11-21] |
中国香化协会与中检院化妆品评价中心信息中心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 [23-11-21] |
中国香化协会发布《化妆品滋养功效测试方法》团体标准 | [23-11-21] |
中国香化协会发布《化妆品修护功效测试方法》团体标准 | [23-11-21] |
吉林省、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我省实施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制度过渡期的请示》(吉药监文〔2022〕1号)和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我市开展化妆品企业质量安全负责人从业条件过渡期试点的请示》(渝药监文〔2021〕64号)收悉。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5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考虑到当前化妆品行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对于“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的认定,应当符合法规立法原意和监管实际。鉴于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与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基本一致,在监管实践中,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在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的前提下,其所具有的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生产或者质量管理经验可以视为具有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二、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负责人加强监督检查和培训指导,考核其是否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督促其依法履行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品放行职责,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