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中国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的通知 | [21-03-05] |
关于举办调香师培训班的通知 | [21-03-01] |
关于开展我国食品用香料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 [21-02-23] |
关于征集2021年度协会团体标准申报立项的通知 | [21-01-13] |
转发:关于推荐“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21-01-13] |
关于报送2020年下半年企业数据的通知 | [21-01-05] |
关于暂停举办协会“会员单位2021新年联谊会”的通知 | [20-12-28] |
转发:关于开展中国轻工业信息化示范案例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 [20-12-23] |
关于批准发布《3-甲基-2-丁烯-1-醇(2-异戊烯醇)》等五项团体标准的通知 | [20-12-17] |
转发: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2-09] |
关于成立协会化妆品功效评价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 [20-12-09] |
关于对2020年度协会化妆品相关专业委员会工作优秀企业进行表彰和表扬的通报 | [20-11-23] |
关于协会《化妆品用原料异戊二醇》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 [20-11-12] |
关于征集2021年度《简讯》编辑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20-11-04] |
关于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拟推荐项目公示的通知 | [20-11-03] |
各相关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曾于2014年1月21日发布《关于征求<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4〕11号),并于2月20日前收集各界对此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加全面、深入地征求企业意见,做好相关工作,药品化妆品注册监管司于3月4日在京召开座谈会,讨论相关问题。会议决定细化相关工作,延长意见征集时间。
为了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反映行业意见,促进完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请各相关单位以实际生产客观情况为依据,对照《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征求意见稿)》梳理各自已经使用过的原料,并将未列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征求意见稿)》的原料信息,按下列要求,以规定格式,于3月31日前提出增补意见。
一、未列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征求意见稿)》的《已批准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第一批)(第二批)》中所含原料以及《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表4、表5、表6、表7中列明原料,本次无须提出增补意见。
二、2014年3月31日前,已在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产品中使用过,但尚未列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征求意见稿)》的化妆品原料,请按《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增补信息表》(见附件)要求填写信息表,并随附信息表备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树芬 刘洋
电子邮箱:liuy@caffci.org
联系电话:(010)67663181 67663110-818
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整理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并于3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到指定电子邮箱。
附件: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增补信息表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