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成功举办2021年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暨《条例》实施培训大会(首场)并参加2021PCHi深圳展会 | [21-04-02] |
关于批准发布《化妆品中4-羟基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的检测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的通知 | [21-03-31] |
关于开展“走进贵州—香化行业爱心书包/爱心校服公益活动”的通知 | [21-03-23] |
关于开展“人民好品工程”工作的通知 | [21-03-10] |
关于举办2021年中国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的通知 | [21-03-05] |
关于举办调香师培训班的通知 | [21-03-01] |
关于开展我国食品用香料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 [21-02-23] |
关于征集2021年度协会团体标准申报立项的通知 | [21-01-13] |
转发:关于推荐“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21-01-13] |
关于报送2020年下半年企业数据的通知 | [21-01-05] |
关于暂停举办协会“会员单位2021新年联谊会”的通知 | [20-12-28] |
转发:关于开展中国轻工业信息化示范案例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 [20-12-23] |
关于批准发布《3-甲基-2-丁烯-1-醇(2-异戊烯醇)》等五项团体标准的通知 | [20-12-17] |
转发: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2-09] |
关于成立协会化妆品功效评价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 [20-12-09] |
各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单位:
2020年即将胜利地过去,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轻联的领导下,在协会各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会员单位和行业同仁面对困难众志成城、奋力拼搏、砥砺前行,创造了不菲的业绩。我们向您和您的团队在过去一年里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热烈地祝贺!
辞旧迎新,我们将迎来充满机遇与挑战的2021年。两节将至,按照惯例,协会将举办区域性联谊活动,总结回顾过往工作,畅谈展望新一年愿景。鉴于近期国内新冠疫情严峻形势,根据现阶段疫情防控的总体趋势,按照中办、国办相关通知要求,为避免举行人员聚集性活动,原定的:
(1)2021京津冀地区会员单位新年联谊会
(2)应企业要求拟在上海、广州举办的会员单位新年联谊会
决定予以取消。
感谢您多年来对协会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新年快乐!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