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会《化妆品祛痘功效人体测试方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 [23-04-13] |
关于申请协会化妆品行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 [23-04-13] |
关于举办调香师培训班的通知 | [23-04-07] |
关于举办2023年第三期全国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培训班的预通知 | [23-04-04] |
转发: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轻工业信息化大会的通知 | [23-04-04] |
关于公布协会化妆品功效评价专业委员会第四批单位委员名单的通知 | [23-02-24] |
关于召开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2022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年会的通知 | [23-02-24] |
关于开展“走进甘肃—香化行业爱心书包公益活动”的通知 | [23-02-22] |
关于推荐协会会员企业参加2022年度中国轻工业企业竞争力、科技竞争力统计评价工作的通知 | [23-02-21] |
关于协会《化妆品用原料六肽-11》等二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 [23-02-20] |
关于召开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2022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年会的预通知 | [23-02-08] |
关于重新启动“2022年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科技大会暨第十四届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 [23-02-02] |
关于报送2022年下半年企业数据的通知 | [23-01-03] |
关于征集2023年度《简讯》编辑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22-11-02] |
工信部公布《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协会推荐的多款产品入围 | [22-10-31] |
因个人原因,周辉同志于2016年2月29日提出辞呈,辞去协会秘书处的工作并离开工作岗位,经研究,同意周辉同志辞职,并于2016年3月31日起,解除与该同志签订的协会返聘人员聘任协议。同时免除该同志协会理事,提请下届理事会追认。
根据协会秘书处工作需要,秘书处决定,于2016年3月31日终止与崔丽岩同志签订的协会返聘人员聘任协议,该同志届时离开现工作岗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二同志的一切活动,均与本协会及其秘书处无关。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秘书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