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化妆品功效评价专业委员会第三批委员名单的通知 | [21-12-02] |
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执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140号) | [21-11-26] |
关于“2022年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科技大会暨第十四届学术研讨会”论文征集的通知 | [21-11-25] |
关于收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1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21-11-17] |
关于批准发布《日用纳微缓释香精》团体标准的通知 | [21-11-15] |
关于征集香化行业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的通知 | [21-11-11] |
关于开展我国食品用香料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 [21-11-05] |
关于征集2022年度《简讯》编辑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21-11-04] |
关于2021年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年会延期举办的紧急通知 | [21-10-25] |
关于2021年协会团体标准(第三批)立项公示的通知 | [21-10-18] |
关于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拟推荐项目公示的通知 | [21-10-15] |
关于入围《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化妆品(第一批)》建议产品公示的通知 | [21-10-12] |
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 | [21-10-12] |
转发:关于开展轻工行业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交流活动的通知 | [21-09-23] |
关于举行2021年度“走进贵州----香化协会爱心书包/爱心校服公益活动”捐赠仪式的通知 | [21-09-23] |
各有关单位:
《简讯》的编辑委员会的工作已经走过了四个年头,先后有十家企业成为了编辑位会员成员,2016年度的《简讯》编辑委员会由上海华银日用品有限公司、雅丽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东莞波顿香料有限公司、威尔德(北京)香精有限公司和华熙福瑞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组成。
2016年度编委会成立之后,《简讯》编辑部通过不同形式向编委会成员们征求办好《简讯》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部分建议付诸于编辑工作中:在《简讯》中刊登了企业宣传彩页;自2016年第三期起,仅向理事以上单位和编委会成员寄送纸质刊物;预定自2017年第一期开始,仅向副理事长单位和编委会成员寄送纸质刊物,面向其余单位的《简讯》发行全部改为电子版,以便与时俱进,更有效地做好《简讯》的编辑工作。
为了更进一步做好《简讯》的编辑工作,充分发挥《简讯》作为协会会员单位交流平台的作用,现开始征集2017年度《简讯》编辑委员会的成员。
一、《简讯》编委会作为《简讯》的最高决策机构,管理、指导《简讯》的编辑出版工作并决定办刊方向等大政方针;
二、《简讯》编委会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理事长兼任编委会主任,成员由业内专家学者与相关的会员单位组成;专家学者可由理事会聘任,其余成员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由关注行业发展、热心协会工作的会员单位组成;
三、协会会员单位在向协会综合信息部提出申请,办理相应手续后,经秘书处审批后方可成为《简讯》编委会成员;《简讯》编委会成员任期一年,活动经费20,000元/年,可连任;
四、《简讯》编委会每年不定期召开编委会会议,商议、评估《简讯》的编辑出版工作,审计相关费用收支情况;
五、《简讯》每期的封面和扉页刊登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公司单位标志(logo),并开辟介绍编委会成员单位的专题栏目(包括在《简讯》上的广告宣传);在《简讯》年度精选汇编册中享有免费企业宣传页面;
六、编委会成员将拥有优先享有各项信息服务的权利,文字信息将优先被协会秘书处推荐至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轻工业联合会、新华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国家机关、媒体以及业内相关媒体杂志,可以在由协会与相关媒体所开展的各项活动中享有优先参与权利。
七、编委会成员将在协会开展的相关活动中享受优惠待遇;
八、根据企业需要,协会秘书处为编委会成员企业优先提供各项信息数据服务。
请有意参加《简讯》编辑委员会的企业认真填写附表,并在12月25日之前将附表通过邮件或传真形式发送至协会综合信息部。
联系人:刘珊珊(liushanshan@caffci.org)
010-67663114-822
冯锐(fengr@caffci.org) 010-67663035
传真:010-67663114-833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