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化妆品法规大讲堂暨化妆品安全评估培训行业普及班(杭州)”的通知 | [21-09-17] |
关于召开2021行业年会通知 | [21-09-13] |
关于协会《日用纳微缓释香精》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 [21-09-08] |
关于开展《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化妆品》(第一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 [21-09-08] |
关于协会《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化妆品》管理办法(试行)公示的通知 | [21-09-01] |
关于公布化妆品功效评价专业委员会第二批委员名单的通知 | [21-08-27] |
协会关于召开2021行业年会的预通知 | [21-08-16] |
关于转发中轻联《关于征集第七届中国工业大奖申报企业(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 [21-08-09] |
关于协会化妆品安全评估培训计划调整的通知 | [21-08-04] |
关于2021年协会团体标准(第二批)立项公示的通知 | [21-07-08] |
关于报送2021年上半年企业数据的通知 | [21-07-08] |
关于召开香料香精法规事务工作委员会年会的通知 | [21-07-05] |
关于批准发布《化妆品用原料芍药根提取物》等两项团体标准的通知 | [21-06-25] |
关于2021年协会团体标准(第一批)立项公示的通知 | [21-06-21] |
关于征集协会版《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史》相关资料的通知 | [21-06-21] |
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在这七十年里,我国的工业体系逐步建立,制造业日益壮大,已经成为世界制造业大国;与国民生活健康水平密切相关的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也随着新中国的经济建设,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一步一步地茁壮成长,取得了斐然成绩,成为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为了总结近年来行业发展的经验成就,展示会员企业的精神风貌,促进会员企业的相互学习,凝聚会员企业的向心力,经研究,决定本届年会继续开展年会表彰活动。本次表彰活动将继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科学、不收费”的原则,由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组成表彰委员会,按照表彰条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最终的表彰结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协会会员企业;
协会会员企业的主要领导人;
协会会员企业的研发部门、团队或研发项目组。
二、表彰项目
1、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优秀企业;
2、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优秀企业家;
3、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优秀研发团队;
4、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最具社会责任企业--公益活动;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最具社会责任企业—绿色环保;
三、表彰办法
(一)报名阶段
请符合表彰条件的、有意参加表彰的企业在填写完报名表后,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形式于8月23日前发送至协会综合信息部;
(二)审核阶段
1、协会秘书处审查企业表彰材料的完整性,同时依据表彰条件对报名企业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查;
2、由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单位组成的表彰委员会对入围企业和个人名单进行审查,决定候选名单;
3、表彰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决定表彰名单。
(三)公示阶段
表彰结果将在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公布阶段
将公示结果交由表彰委员会审定后,在协会官网上公布最终表彰结果。
(五)表彰阶段
获奖企业和个人将在9月26-29日召开的“2019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年会”中加以表彰。
四、表彰报名截止时间
8月23日。
联系人:冯锐(E-mail:fengr@caffci.org) 010-67663035
张巍(E-mail:zhangwei@caffci.org) 010-67663114-822
传 真:010-67626799
附件1 表彰项目及表彰条件
2 报名表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