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化妆品法规大讲堂暨化妆品安全评估培训行业普及班(杭州)”的通知 | [21-09-17] |
关于召开2021行业年会通知 | [21-09-13] |
关于协会《日用纳微缓释香精》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 [21-09-08] |
关于开展《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化妆品》(第一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 [21-09-08] |
关于协会《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化妆品》管理办法(试行)公示的通知 | [21-09-01] |
关于公布化妆品功效评价专业委员会第二批委员名单的通知 | [21-08-27] |
协会关于召开2021行业年会的预通知 | [21-08-16] |
关于转发中轻联《关于征集第七届中国工业大奖申报企业(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 [21-08-09] |
关于协会化妆品安全评估培训计划调整的通知 | [21-08-04] |
关于2021年协会团体标准(第二批)立项公示的通知 | [21-07-08] |
关于报送2021年上半年企业数据的通知 | [21-07-08] |
关于召开香料香精法规事务工作委员会年会的通知 | [21-07-05] |
关于批准发布《化妆品用原料芍药根提取物》等两项团体标准的通知 | [21-06-25] |
关于2021年协会团体标准(第一批)立项公示的通知 | [21-06-21] |
关于征集协会版《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史》相关资料的通知 | [21-06-21] |
各会员单位:
在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为了展示会员企业的精神风貌,促进会员企业的相互学习,凝聚会员企业的向心力,经研究,决定本届年会继续开展年会表彰活动。本次表彰活动继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科学、不收费”的原则,经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组成的表彰活动评选委员会的55名委员严肃、认真的评选(发出选票55张,返回选票55张,有效选票55张),投票工作业已结束。现根据表彰活动的相关规定,对2019行业年会表彰活动结果予以公示(各个项目的获表彰企业(人)名单详见附件),请各会员单位周知。
本次公示的获表彰企业名单是以会员单位自愿申报为前提,协会秘书处根据表彰条件集体研究,综合考虑企业的具体情况、企业在行业中的影响力以及企业在专项领域内的贡献程度,提出拟推荐名单,最后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组成的55人评委会经过严肃、认真地无记名投票决定的。
本次表彰工作是协会秘书处在总结之前开展相关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努力完善表彰项目和表彰条件而开展的,以期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但由于协会开展相关活动的时间不长,缺乏相关工作的经验,无论是表彰项目的设置还是表彰条件的制定上都有着不足,以致表彰结果存在着某些遗憾。为此,恳请各会员单位予以充分的理解与体谅,并对协会今后开展表彰活动提出宝贵意见,使此项活动逐步成为具有较高公信力的行业性活动。
本次获表彰企业名单的公示期为9月19日至9月24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的名单持有异议,可与协会相关人员联系、反映。
联系人:冯锐(E-mail:fengr@caffci.org), 010-67663035
附件:公示名单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