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协会介绍协会动态企业在线通知公告行业新闻视频新闻年会专题协会会刊行业资讯
遵守法规 代表行业 沟通政府 服务企业 维权自律 促进发展

首页-行业新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等17家单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11-03-02]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通知 [11-02-23]
关于增补第一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11-02-17]
国际香料集团在广州投资兴建食用香精新生产基地[11-01-28]
关于征求有关化妆品用乙醇等9种原料要求意见的函[11-01-25]
《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印发[11-01-11]
关于征求化妆品中挥发性有机溶剂等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10-12-24]
关于征求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等10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10-12-10]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二氧化钛等7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通知[10-12-03]
关于加强化妆品标识和宣称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 [10-12-02]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印发 [10-12-01]
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 [10-12-01]
关于征求《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10-11-30]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验证技术规范的通知[10-11-3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查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工作[10-11-29]
共32页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查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工作
2010-11-29
                                                                                  2010年11月26日 发布

  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针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国家局于2010年6月下发了《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的通知》(食药监办许[2010]52号),要求各省级局开展为期6个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为调查和了解各地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近日,国家局食品许可司组成3个专项整治督查组,对天津、吉林、安徽、江西、湖北、陕西6省(市)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辖区内的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迅速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展开违法添加等专项整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对原料采购、生产记录、标签说明书使用以及委托生产加工等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加大了监督抽验力度。一些地方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注销了不具备生产能力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对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生产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督查工作中也发现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省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尚未履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队伍尚在组建,特别是绝大多数地(市)、县局机构改革尚未到位,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尚未交接,监管形势严峻。还存在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能力不能满足监管需要,违法添加物质的检验方法尚不完善等问题。下一步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分类研究,加强指导,提出完善监管的措施。

  在督查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工作的同时,还调查了解了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并征求了对2011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服务热线:010-67663127 传真:010-67626799,010-67663114-833 邮编:100039 E-mail:caffci@caffci.org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华熙LIVE五棵松场馆东侧2-6办公区 京ICP备06007499号 证书编号:11940899279-00001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