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法规 代表行业 沟通政府 服务企业 维权自律 促进发展

协会动态
济南高新区到访中国香化协会交流座谈[24-04-12]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共同授予浙江省义乌市中国化妆品(彩妆)基地称号[24-04-12]
董树芬顾问出席2024世界牡丹大会牡丹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并致辞[24-04-12]
转发: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稳定性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等意见的通知[24-04-10]
转发:注册人如何执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新增检验方法[24-04-09]
2024全国香料香精行业仪器及分析检测技术培训班(第一期)[24-04-08]
关于召开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会议的通知[24-04-07]
今日清明丨找寻故里遥寄清明[24-04-04]
转发: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4-04-03]
转发:特殊化妆品中所用原料商发生改变时应如何申请变更[24-04-03]
特殊化妆品注册时,未在标签样稿填写实际生产的全部包装规格,增加或改变产品包装规格时,是否需要申请变更[24-04-03]
转发:国家药监局通报4起化妆品典型案例信息[24-04-03]
关于组织代表团参加世界调香师大会及商务考察的通知[24-04-02]
关于开展2024年中国化妆品科学技术大会化妆品配方师演练活动的通知[24-04-02]
关于召开“2024中国化妆品科学技术大会暨第十五届学术研讨会”的通知[24-04-02]
共112页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关于发布《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收集和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指南(试行)》的通知
2024-04-20
关于发布《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收集和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9
       为规范和指导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相关工作,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制定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收集和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指南(试行)》,现予发布。

       附件:《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收集和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指南(试行)》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附件:附件:《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收集和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指南(试行)》.docx
   
服务热线:010-67663127 传真:010-67626799,010-67663114-833 邮编:100039 E-mail:caffci@caffci.org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华熙LIVE五棵松场馆东侧2-6办公区 京ICP备06007499号 证书编号:11940899279-00001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