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荐化妆品评审专家的通知 | [09-07-01] |
日本对食用香料的立法管理简况 | [09-02-06]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已经明确 | [08-09-09]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 [08-09-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 第16号) | [08-08-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告 | [08-08-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2008〕19号 | [08-08-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卫通〔2008〕16号) | [08-08-01] |
GB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标准释义、《化妆品名词术语》起草小组在上海召开讨论 | [08-03-21] |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关于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 | [08-03-10] |
总局第100号令《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2007.8.27 | [07-08-27] |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现对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申报材料提出如下要求:
一、应填报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修订版)(可从卫生监督中心网站下载电子版)。
如因特殊原因必须使用旧版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以及申请换发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的,可依照修订版申请表在申报材料中增加产品使用原料安全性的承诺书。
二、凡在产品配方中使用来源于石油、煤焦油的碳氢化合物的,应在产品配方中注释相关原料的CAS(化学文摘索引号)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