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印发 | [10-12-01] |
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 | [10-12-01] |
关于征求《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11-30] |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验证技术规范的通知 | [10-11-30]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查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工作 | [10-11-29] |
关于征求《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修订稿)意见的函 | [10-11-25] |
关于征求《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禁用组分、限用物质表等内容校核和勘误意见的函 | [10-11-24] |
法国欧舒丹公司代表拜访中国香化协会 | [10-11-18] |
关于进一步简化有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要求的通知 | [10-11-16] |
关于征求《化妆品标签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11-09] |
关于推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的通知 | [10-11-09] |
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受理审查要点的通知 | [10-11-05] |
关于印发化妆品用三乙醇胺原料要求的通知 | [10-11-04] |
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简化有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10-29]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化妆品中检出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有关问题召开专家论证会 | [10-10-26] |
食药监办许函[2010]483号 |
2010年11月08日 发布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章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咨询成员管理办法》(以下称《咨询成员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以下称标委会)咨询成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区、市)局根据《咨询成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凡符合《咨询成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企业,可按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标委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推荐本企业符合咨询成员条件的有关人员(推荐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推荐材料,同时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交与推荐表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企业推荐咨询成员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1月30日。 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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