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 [24-01-05] |
关于批准发布《化妆品用原料六肽-11》等三项团体标准的通知 | [24-01-05]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发布《化妆品用原料六肽-11》等三项团体标准 | [24-01-05] |
伟博海泰总经理和瑞欧副总经理分别到访中国香化协会 | [24-01-05] |
山东福瑞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一行到访中国香化协会 | [24-01-05] |
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四年新年贺词 | [24-01-01] |
新起航,新梦想,新未来! | [23-12-31] |
中国香化协会在京召开防脱发化妆品专题研讨会 | [23-12-30] |
关于征集《香料香精行业气味治理技术指南》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 | [23-12-28] |
诚挚邀请参加“2024年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科技大会暨第十五届学术研讨会” | [23-12-23] |
2023年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化妆品功效评价专业委员会年会在京召开 | [23-12-22] |
协会发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检验检测领域规范倡议 | [23-12-22] |
天时人事日相逢冬至阳生春又来 | [23-12-22]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迁址公告 | [23-12-21]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 [23-12-20]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48号),加快化妆品行业品牌建设的进程,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组织开展了《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化妆品(第一批)》的编制工作,并于2021年9月8日发布“关于开展《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化妆品(第一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自通知发出以来,得到了行业的积极响应并收到部分产品的申报资料。按照《<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化妆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专家组审评,共有28项产品入围。其中,入围升级消费品的18项,创新消费品的10项,建议产品名单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1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产品和生产企业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协会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协会联系人:王婷婷 穆旻
联系电话:010-67663127,13311059515
010-67663112,1861007812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顺三条21嘉业大厦二号楼508室 邮编:100079
附件:入围《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化妆品(第一批)》建议产品名单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