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成功举办2021年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暨《条例》实施培训大会(首场)并参加2021PCHi深圳展会 | [21-04-02] |
关于批准发布《化妆品中4-羟基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的检测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的通知 | [21-03-31] |
关于开展“走进贵州—香化行业爱心书包/爱心校服公益活动”的通知 | [21-03-23] |
关于开展“人民好品工程”工作的通知 | [21-03-10] |
关于举办2021年中国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的通知 | [21-03-05] |
关于举办调香师培训班的通知 | [21-03-01] |
关于开展我国食品用香料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 [21-02-23] |
关于征集2021年度协会团体标准申报立项的通知 | [21-01-13] |
转发:关于推荐“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21-01-13] |
关于报送2020年下半年企业数据的通知 | [21-01-05] |
关于暂停举办协会“会员单位2021新年联谊会”的通知 | [20-12-28] |
转发:关于开展中国轻工业信息化示范案例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 [20-12-23] |
关于批准发布《3-甲基-2-丁烯-1-醇(2-异戊烯醇)》等五项团体标准的通知 | [20-12-17] |
转发: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2-09] |
关于成立协会化妆品功效评价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 [20-12-09] |
各相关企业:
为了解行业相关法规标准动态及内容,增进行业交流,加强香料香精法规事务工作委员会(筹)活动,我协会定于2014年3月6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食品用香料研讨会暨香料香精法规事务工作委员会(筹)年会。会议拟邀请国家食药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部门领导及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出席。
一、 会议日期
3月5日全天报到,3月6日会议
二、 会议地点
金雁酒店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99号
电话:0592-2218888
三、 会议主要内容
介绍国内外食品用香料香精相关法规,重要标准(如《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食品用香料通则》等),交流和研讨食品用香料管理、行业自律、专业委员会工作等内容。
四、 费用
会议费1000元/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烦请拟参加本次会议的代表,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并于2月17日前将回执反馈协会香料香精部。
香料香精部联系人:刘华 穆旻
联系电话: 010-67663110-812,67663112
手 机:13001092530,18610078120
传 真: 010-67663110-833
电子邮箱:liuh@caffci.org,mum@caffci.org
会务联系人:王健
手机:13801266614
附件:参会回执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香料香精部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