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成功举办2021年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暨《条例》实施培训大会(首场)并参加2021PCHi深圳展会 | [21-04-02] |
关于批准发布《化妆品中4-羟基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的检测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的通知 | [21-03-31] |
关于开展“走进贵州—香化行业爱心书包/爱心校服公益活动”的通知 | [21-03-23] |
关于开展“人民好品工程”工作的通知 | [21-03-10] |
关于举办2021年中国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的通知 | [21-03-05] |
关于举办调香师培训班的通知 | [21-03-01] |
关于开展我国食品用香料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 [21-02-23] |
关于征集2021年度协会团体标准申报立项的通知 | [21-01-13] |
转发:关于推荐“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21-01-13] |
关于报送2020年下半年企业数据的通知 | [21-01-05] |
关于暂停举办协会“会员单位2021新年联谊会”的通知 | [20-12-28] |
转发:关于开展中国轻工业信息化示范案例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 [20-12-23] |
关于批准发布《3-甲基-2-丁烯-1-醇(2-异戊烯醇)》等五项团体标准的通知 | [20-12-17] |
转发: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2-09] |
关于成立协会化妆品功效评价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 [20-12-09] |
各有关单位:
2014年上半年的数据报送工作在各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之下,得以顺利完成。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行业动向,了解2014年全年的行业发展趋势,需要各单位在数据报送方面继续向协会提供帮助和支持。
2014年下半年数据报送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请各单位在填写附表“数据统计表(2014年下半年用)”中的有关项目之后,于1月27日(星期二)前以电子邮件(推荐使用)、传真或者邮寄的形式报送至协会秘书处综合信息部。协会承诺对于企业报送的数据仅限协会用于行业分析,决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公开;对于汇总后的数据,将及时反馈给报送数据的企业。
如因相关规定(例如,上市公司对财务报表披露时间的要求等)不能在上述截止日期之前完成数据报送工作的,请及时与协会综合信息部沟通、联系。
联系人:冯锐(E-mail:fengr@caffci.org), 010-67663035
或(E-mail:xinxibu@caffci.org), 010-67663114-822
传 真:010-67626799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