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成功举办2021年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暨《条例》实施培训大会(首场)并参加2021PCHi深圳展会 | [21-04-02] |
关于批准发布《化妆品中4-羟基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的检测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的通知 | [21-03-31] |
关于开展“走进贵州—香化行业爱心书包/爱心校服公益活动”的通知 | [21-03-23] |
关于开展“人民好品工程”工作的通知 | [21-03-10] |
关于举办2021年中国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的通知 | [21-03-05] |
关于举办调香师培训班的通知 | [21-03-01] |
关于开展我国食品用香料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 [21-02-23] |
关于征集2021年度协会团体标准申报立项的通知 | [21-01-13] |
转发:关于推荐“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21-01-13] |
关于报送2020年下半年企业数据的通知 | [21-01-05] |
关于暂停举办协会“会员单位2021新年联谊会”的通知 | [20-12-28] |
转发:关于开展中国轻工业信息化示范案例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 [20-12-23] |
关于批准发布《3-甲基-2-丁烯-1-醇(2-异戊烯醇)》等五项团体标准的通知 | [20-12-17] |
转发: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2-09] |
关于成立协会化妆品功效评价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 [20-12-09] |
各会员单位:
2015年5月25日至26日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在重庆市召开了七届六次理事长办公会,会议重点研究了十个方面议题。其中一项是听取并审议了协会办公室赵德发主任关于部分会员单位变更情况的汇报。经出席会议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增补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福建片仔癀化妆品有限公司、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责成秘书处提请理事会审议。
会议同意以下几家副理事长单位代表变更:芬美意香料(中国)有限公司代表由刘凤凤变更为蒋敏;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代表由宋公哲变为侯政红;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代表由殷涛变为万向红。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代表由金卫华变为乌兰。
同意增补苏州博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责成秘书处提请理事会审议。
同意增补娇韵诗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海南京润珍珠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轻工协会、贵州省日化学会、福建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协会、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杭州市化妆品行业协会、福建省日用化学品进出口商会为本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同意增补秘书处办公室副主任王婷婷同志为本届理事会理事。责成秘书处届时提请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同意集美化妆品(东莞)有限公司由理事单位改为会员单位。
因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与拜尔斯道夫业务合并,同意取消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的会员资格。
因冯颖超同志已不在协会工作,同意取消冯颖超同志原协会理事资格。
根据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和理事长办公会提议,就以上会员单位变动情况,协会于2015年6月12日通知召开了七届七次常务理事会通讯会议暨七届五次理事会通讯会议,提请各常务理事、理事就以上会员单位变动情况的提议进行投票表决,并于2015年6月22日前将投票结果发送至协会,如无回执,视为同意该提议。现依据各位常务理事、理事反馈结果统计,没有不同意见,以上提议全部通过。依据协会章程,对其中应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的项目,将于下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提请审议。
特此通告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