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成功举办2021年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暨《条例》实施培训大会(首场)并参加2021PCHi深圳展会 | [21-04-02] |
关于批准发布《化妆品中4-羟基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的检测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的通知 | [21-03-31] |
关于开展“走进贵州—香化行业爱心书包/爱心校服公益活动”的通知 | [21-03-23] |
关于开展“人民好品工程”工作的通知 | [21-03-10] |
关于举办2021年中国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的通知 | [21-03-05] |
关于举办调香师培训班的通知 | [21-03-01] |
关于开展我国食品用香料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 [21-02-23] |
关于征集2021年度协会团体标准申报立项的通知 | [21-01-13] |
转发:关于推荐“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21-01-13] |
关于报送2020年下半年企业数据的通知 | [21-01-05] |
关于暂停举办协会“会员单位2021新年联谊会”的通知 | [20-12-28] |
转发:关于开展中国轻工业信息化示范案例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 [20-12-23] |
关于批准发布《3-甲基-2-丁烯-1-醇(2-异戊烯醇)》等五项团体标准的通知 | [20-12-17] |
转发: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2-09] |
关于成立协会化妆品功效评价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 [20-12-09] |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化妆品、香料香精行业的发展需求,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依据章程及内部管理规定,组织成立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行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行业专家委员会”),于2015年6月发布“关于成立中国化妆品香料香精行业专家委员会的公告”,并于2015年10月发布“关于申请中国化妆品香料香精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行业专家委员会的成立得到行业及广大会员单位的积极响应,申请加入行业专家委员会。行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对申请人员的上报材料分批审核。现将通过审核的第一批委员备选名单(见附件)向业内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公示时间截止至2016年3月21日。
对备选名单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传真或邮件等方式向行业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反映,反映者应署实名并留联系电话。
联系人:梁彦会 穆旻
联系电话:(010) 67663114-816 (010) 67663112
电子邮箱:liangyanhui@caffci.org mum@caffci.org
传真:(010)67663110-833
附件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行业专家委员会第一批委员备选名单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O一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