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化妆品中4-羟基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的检测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的通知 | [21-03-31] |
关于开展“走进贵州—香化行业爱心书包/爱心校服公益活动”的通知 | [21-03-23] |
关于开展“人民好品工程”工作的通知 | [21-03-10] |
关于举办2021年中国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的通知 | [21-03-05] |
关于举办调香师培训班的通知 | [21-03-01] |
关于开展我国食品用香料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 [21-02-23] |
关于征集2021年度协会团体标准申报立项的通知 | [21-01-13] |
转发:关于推荐“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21-01-13] |
关于报送2020年下半年企业数据的通知 | [21-01-05] |
关于暂停举办协会“会员单位2021新年联谊会”的通知 | [20-12-28] |
转发:关于开展中国轻工业信息化示范案例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 [20-12-23] |
关于批准发布《3-甲基-2-丁烯-1-醇(2-异戊烯醇)》等五项团体标准的通知 | [20-12-17] |
转发: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2-09] |
关于成立协会化妆品功效评价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 [20-12-09] |
关于对2020年度协会化妆品相关专业委员会工作优秀企业进行表彰和表扬的通报 | [20-11-23] |
各有关单位:
在各会员单位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下,2019年协会的数据报送工作顺利进行,为协会进一步开展行业分析工作、建立行业信息平台、撰写行业发展报告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
2019年下半年数据报送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请各会员单位根据附表“数据统计表(2019年下半年用)”的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并于2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推荐使用)或传真的形式将数据统计表报送至协会秘书处综合信息部。
对于企业报送的数据,协会将严格履行仅限协会用于行业分析,决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公开的承诺;对于汇总后的行业数据,协会将及时反馈至报送数据的企业。
由于因相关规定(例如,上市公司对财务报表披露时间的要求等)不能在上述截止日期之前完成数据报送工作的,请有关企业及时与协会综合信息部沟通、联系。
联系人:张巍(zhangwei@caffci.org),010-67663114-822
冯锐(fengr@caffci.org), 010-67663035
传 真:010-67663114-833
附件:数据统计表(2019年下半年用)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