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成功举办2021年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暨《条例》实施培训大会(首场)并参加2021PCHi深圳展会 | [21-04-02] |
关于批准发布《化妆品中4-羟基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的检测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的通知 | [21-03-31] |
关于开展“走进贵州—香化行业爱心书包/爱心校服公益活动”的通知 | [21-03-23] |
关于开展“人民好品工程”工作的通知 | [21-03-10] |
关于举办2021年中国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的通知 | [21-03-05] |
关于举办调香师培训班的通知 | [21-03-01] |
关于开展我国食品用香料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 [21-02-23] |
关于征集2021年度协会团体标准申报立项的通知 | [21-01-13] |
转发:关于推荐“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21-01-13] |
关于报送2020年下半年企业数据的通知 | [21-01-05] |
关于暂停举办协会“会员单位2021新年联谊会”的通知 | [20-12-28] |
转发:关于开展中国轻工业信息化示范案例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 [20-12-23] |
关于批准发布《3-甲基-2-丁烯-1-醇(2-异戊烯醇)》等五项团体标准的通知 | [20-12-17] |
转发: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2-09] |
关于成立协会化妆品功效评价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 [20-12-09] |
根据民政部及协会章程相关规定,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拟于2022年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协会理事会及协会相关领导机构。
为此,在协会今年八届七次理事会及八届八次理事会工作基础上,现将“关于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第九届团体会员登记及入会申请相关事宜的公告”予以发布,请八届会员单位及拟申请加入本协会的行业同仁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于2022年3月18日前反馈协会(八届会员逾期不反馈,视为自动申请退会),以便我们了解并确认各相关单位意愿,为顺利召开此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奠定基础。
协会联系人:
韩蕊
电话: 010-67626799
手机号码:13810459359(微信同号)
E-mail:hanrui@caffci.org
刘钢
电话:010-87649527
手机号码:13501058360(微信同号)
E-mail:liugang@caffci.org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一、 八届会员登记表(附件一,八届会员填写)
二、 入会申请表(附件二,新入会申请单位填写)
三、 协会简介(附件三);
四、 协会章程 (附件四);
五、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会员会费收取和使用规定(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