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成功举办2021年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暨《条例》实施培训大会(首场)并参加2021PCHi深圳展会 | [21-04-02] |
关于批准发布《化妆品中4-羟基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的检测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的通知 | [21-03-31] |
关于开展“走进贵州—香化行业爱心书包/爱心校服公益活动”的通知 | [21-03-23] |
关于开展“人民好品工程”工作的通知 | [21-03-10] |
关于举办2021年中国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的通知 | [21-03-05] |
关于举办调香师培训班的通知 | [21-03-01] |
关于开展我国食品用香料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 [21-02-23] |
关于征集2021年度协会团体标准申报立项的通知 | [21-01-13] |
转发:关于推荐“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21-01-13] |
关于报送2020年下半年企业数据的通知 | [21-01-05] |
关于暂停举办协会“会员单位2021新年联谊会”的通知 | [20-12-28] |
转发:关于开展中国轻工业信息化示范案例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 [20-12-23] |
关于批准发布《3-甲基-2-丁烯-1-醇(2-异戊烯醇)》等五项团体标准的通知 | [20-12-17] |
转发: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2-09] |
关于成立协会化妆品功效评价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 [20-12-09] |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电商平台:
为加强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有效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的认知水平,2022年5月25日至6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举办“2022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活动主题为:安全用妆,携手“童”行。
自2019年起,协会每年组织化妆品企业和主流电商平台参加“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分别向化妆品企业和电商平台发出《关于开展化妆品包材绿色回收倡议书》和《关于构建规范有序的化妆品网络销售市场倡议书》。得到化妆品企业和电商平台积极响应,在化妆品包材绿色回收、发布化妆品消费安全提示语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著有成效的工作,得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充分认可与好评。
今年,协会将结合行业发展需要,根据宣传周总体活动安排,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继续组织化妆品企业和主流电商平台参与科普宣传周相关活动,开展“化妆品包材绿色回收”及相关活动。
一、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化妆品包材绿色回收”活动
协会向化妆品企业发出“化妆品包材绿色回收”活动倡议,号召企业响应倡议内容,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引导绿色消费,推动提高化妆品包材利用效率,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消费意识。
(二)发布化妆品消费安全提示
根据协会向有关电商平台发出《关于构建规范有序的化妆品网络销售市场倡议书》,每年5月电商平台在化妆品商品展示页的适当位置推送化妆品消费提示语,提示消费者关注化妆品消费风险。
(三)加强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知识的宣传
协会向化妆品企业和有关电商平台提供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作的科普海报、视频资料等,鼓励大家通过多种方式展示相关内容,提升消费者对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
二、参与方式
(一)“化妆品包材绿色回收”倡议活动
有意向参与此次活动的企业对绿色回收的倡议书(附件1)做出书面反馈,将《关于化妆品包材绿色回收的承诺书》(附件2)和参与活动的品牌logo,于4月29日前一并发至协会联系人邮箱。协会将统一制作活动宣传海报,主要用于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预热及举办期间。
(二)在主流电商平台发布化妆品消费安全提示
有意向参与此次活动的电商平台可联系协会,获取2022年化妆品消费安全提示语,在平台化妆品商品展示页的适当位置推送化妆品消费提示语,提示消费者关注化妆品消费风险。
(三)儿童化妆品科普活动
化妆品企业和电商平台可联系协会,获取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知识的各种宣传海报、视频资料等,科普安全周期间可用于播放展示。
(四)总结宣传
科普宣传周结束后,协会将收集化妆品企业和电商平台参与活动的信息(文字和图片),汇总后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会在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
三、活动咨询及协会联系人
张家浩,15510115696,zhangjiahao@caffci.org
王婷婷,13311059515,wangtt@caffci.org
附件1:《关于开展化妆品包材绿色回收的倡议书》
附件2:《关于化妆品包材绿色回收的承诺书》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