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成功举办2021年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暨《条例》实施培训大会(首场)并参加2021PCHi深圳展会 | [21-04-02] |
关于批准发布《化妆品中4-羟基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的检测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的通知 | [21-03-31] |
关于开展“走进贵州—香化行业爱心书包/爱心校服公益活动”的通知 | [21-03-23] |
关于开展“人民好品工程”工作的通知 | [21-03-10] |
关于举办2021年中国化妆品法规高层论坛的通知 | [21-03-05] |
关于举办调香师培训班的通知 | [21-03-01] |
关于开展我国食品用香料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 [21-02-23] |
关于征集2021年度协会团体标准申报立项的通知 | [21-01-13] |
转发:关于推荐“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21-01-13] |
关于报送2020年下半年企业数据的通知 | [21-01-05] |
关于暂停举办协会“会员单位2021新年联谊会”的通知 | [20-12-28] |
转发:关于开展中国轻工业信息化示范案例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 [20-12-23] |
关于批准发布《3-甲基-2-丁烯-1-醇(2-异戊烯醇)》等五项团体标准的通知 | [20-12-17] |
转发: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2-09] |
关于成立协会化妆品功效评价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 [20-12-09] |
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切实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关于质量安全负责人的要求,协会已经成功举办两期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培训班,均受到学员一致好评。
近期《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陆续发布,为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负责人综合能力,帮助化妆品企业准确掌握相关法规要求,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应行业要求,协会拟于5月16-18日举办“2023年第三期全国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培训班”。培训拟邀请化妆品监管相关部门法规、检查、不良反应监测专家及行业相关专家进行授课。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一)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重点内容解读
(二)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内容解读
(三) 《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内容解读
(四) 《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重点内容解读
(五) 《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重点内容解读
(六)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重点内容解读
(七) 生产质量检查常见问题法律责任
(八)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重点内容解读
(九) 化妆品实验室质量管理相关内容介绍
(十) 限制化妆品过度包装治理相关内容介绍
(十一) 化妆品中塑料微珠治理相关内容介绍
(十二) 其他相关内容
注:具体培训内容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5月16日全天注册报到,5月17-18日集中培训
(二)培训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三立开元名都大酒店(暂定)
三、参加人员
(一)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
(二) 企业质量安全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三) 企业法规事务相关人员等;
(四) 境内责任人、化妆品经营者负责化妆品质量安全的有关人员;
(五) 高校、科研院所、第三方检验机构从事化妆品相关工作的人员;
(六) 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
(七) 其他有培训需求的人员。
四、证书颁发
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由协会颁发带有学时证明的质量安全负责人培训结业证书。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拟参加本次培训的代表扫码入群,并点击链接填写报名回执及住宿回执。
培训群二维码:
报名链接: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