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等17家单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 [11-03-02] |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通知 | [11-02-23] |
关于增补第一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11-02-17] |
国际香料集团在广州投资兴建食用香精新生产基地 | [11-01-28] |
关于征求有关化妆品用乙醇等9种原料要求意见的函 | [11-01-25] |
《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印发 | [11-01-11] |
关于征求化妆品中挥发性有机溶剂等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12-24] |
关于征求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等10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12-10] |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二氧化钛等7种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的通知 | [10-12-03] |
关于加强化妆品标识和宣称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 | [10-12-02] |
《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印发 | [10-12-01] |
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 | [10-12-01] |
关于征求《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0-11-30] |
关于印发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验证技术规范的通知 | [10-11-30]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查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工作 | [10-11-29] |
2008年4月28日上午,卫生部就第40届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代表团食品添加剂方面相关议案及取得的成果,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议共讨论了13个议题,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GSFA)、食品用香料使用准则、用作加工助剂物质使用原则的建立及名单修订、食品添加剂国际编码系统的修订、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建议JECFA优先评价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等。
1.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GSFA)进一步完善
会议涉及GSFA的议题包括三个方面: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进展、食品分类系统的更新、将商品标准中所有食品添加剂规定整合到GSFA。委员会讨论通过了15种食品添加剂的近300条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将提交于2008年7月召开的第31届CAC会议,在第8步采纳。
GSFA的食品分类系统,尤其是豆制品分类体系将更加合理,将商品标准中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整合到GSFA,使GSFA成为食品法典领域食品添加剂使用唯一参考依据的工作获得进一步推进。这些成果极大推进了整个GSFA的完善,对于指导各成员国安全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具有重要意义。
2.食品香料使用指南将提交CAC通过
会议对食品用香料使用指南进行了认真讨论,对香料相关定义、香料使用的一般原则、需要采取危险性管理措施的香料物质、卫生要求、标签、香料的JECFA评价和质量规格标准等均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其中,特别强调香料的使用不应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危害:供食品使用的香料应该达到一定的纯度规格;必须在良好生产条件下使用香料物质;对香料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非香料成分的食品添加剂规定了能够保证香料质量的最低量等。如果香料或香料中某些成分可能引起健康关注时,必须在危险性评估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危险性管理措施,如建立最大限量等。
通过讨论,委员会同意将该指南提交第31届CAC大会采纳。该指南正式采纳实施后,将指导和规范香料的使用,避免由于香料物质的使用给消费者健康带来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