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辑出版《中国化妆品行业指南》的通知 | [11-08-02] |
食品用香料香精中邻苯二甲酸酯类有关问题研讨会召开 | [11-07-29] |
关于做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监管衔接工作的通知 | [11-07-27] |
关于对羟基苯甲酸酯的认识 | [11-07-22] |
美—中食品药品法规会议将在京召开 | [11-06-03] |
日本香料协会(JFFMA)批准两个新食用香料 | [11-06-02] |
俄罗斯:影响香水、化妆品和家庭用品的新措施 | [11-05-27] |
IFRA公布第五次遵循计划调查结果 | [11-05-13] |
印度将实施进口化妆品注册办法 | [11-05-12] |
日用香料的两套蒸气压数据 | [11-05-12] |
IFRA标准将作46次修改 | [11-04-13] |
关于征求注销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有关规定和终止申报化妆品行政许可有关规定意见的函 | [11-03-24] |
关于征求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技术审评要点和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1-03-18] |
关于实施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 [11-03-11] |
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 [11-03-11] |
2008年4月28日上午,卫生部就第40届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代表团食品添加剂方面相关议案及取得的成果,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议共讨论了13个议题,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GSFA)、食品用香料使用准则、用作加工助剂物质使用原则的建立及名单修订、食品添加剂国际编码系统的修订、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建议JECFA优先评价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等。
1.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GSFA)进一步完善
会议涉及GSFA的议题包括三个方面: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进展、食品分类系统的更新、将商品标准中所有食品添加剂规定整合到GSFA。委员会讨论通过了15种食品添加剂的近300条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将提交于2008年7月召开的第31届CAC会议,在第8步采纳。
GSFA的食品分类系统,尤其是豆制品分类体系将更加合理,将商品标准中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整合到GSFA,使GSFA成为食品法典领域食品添加剂使用唯一参考依据的工作获得进一步推进。这些成果极大推进了整个GSFA的完善,对于指导各成员国安全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具有重要意义。
2.食品香料使用指南将提交CAC通过
会议对食品用香料使用指南进行了认真讨论,对香料相关定义、香料使用的一般原则、需要采取危险性管理措施的香料物质、卫生要求、标签、香料的JECFA评价和质量规格标准等均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其中,特别强调香料的使用不应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危害:供食品使用的香料应该达到一定的纯度规格;必须在良好生产条件下使用香料物质;对香料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非香料成分的食品添加剂规定了能够保证香料质量的最低量等。如果香料或香料中某些成分可能引起健康关注时,必须在危险性评估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危险性管理措施,如建立最大限量等。
通过讨论,委员会同意将该指南提交第31届CAC大会采纳。该指南正式采纳实施后,将指导和规范香料的使用,避免由于香料物质的使用给消费者健康带来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