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用香料香精中邻苯二甲酸酯类有关问题研讨会召开 | [11-07-29] |
关于做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监管衔接工作的通知 | [11-07-27] |
关于对羟基苯甲酸酯的认识 | [11-07-22] |
美—中食品药品法规会议将在京召开 | [11-06-03] |
日本香料协会(JFFMA)批准两个新食用香料 | [11-06-02] |
俄罗斯:影响香水、化妆品和家庭用品的新措施 | [11-05-27] |
IFRA公布第五次遵循计划调查结果 | [11-05-13] |
印度将实施进口化妆品注册办法 | [11-05-12] |
日用香料的两套蒸气压数据 | [11-05-12] |
IFRA标准将作46次修改 | [11-04-13] |
关于征求注销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有关规定和终止申报化妆品行政许可有关规定意见的函 | [11-03-24] |
关于征求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技术审评要点和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1-03-18] |
关于实施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 [11-03-11] |
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 [11-03-11]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等17家单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 [11-03-02] |
食药监办许[2011]36号 |
2011年03月08日 发布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广东、四川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和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目前,部分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未能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交月报信息表和年报表。为加强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的管理,现就进一步明确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应严格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提交上月发出许可检验报告月报信息表(一式两份),并于每年1月底前提交上年度许可检验机构年报表(一式两份)。 二、未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提交月报信息表和年报表的,请于2011年4月1日前将2010年3月至12月的月报信息表和2010年年报表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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