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征求拟撤销2,4-二氯苯氧乙酸等38种食品添加剂意见的函”的征求意见函 | [12-04-13] |
张京原秘书长出席“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研讨会” | [12-03-07] |
关于征求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管理意见的函 | [12-02-23] |
法国赛比克公司代表拜访中国香化协会 | [12-01-19] |
天然香料产品数据征集 | [11-12-29] |
天然香料产品标准制定研讨会召开 | [11-12-26] |
关于征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式样意见的函 | [11-11-17] |
关于征集食品用天然香料企业标准的通知 | [11-11-08] |
关于召开化妆品原料管理与发展研讨会的通知 | [11-10-28] |
欧盟发布化妆品法规适用范围(指导)手册 | [11-09-29] |
美国职业安全和卫生研究所制定丁二酮、2,3-戊二酮的职业暴露限量 | [11-09-23] |
香料香精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管理相关问题座谈会召开 | [11-09-13] |
香料香精行业危险化学品管理研讨会召开 | [11-09-13] |
关于召开香料香精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管理相关问题座谈会的通知 | [11-09-01] |
关于征求化妆品中间苯二酚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11-08-04] |
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修订标明化妆品成分的法规,内容如下:
1.将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通告的标题从“化妆品规范、测试方法和标明成分的法规”改为“标明化妆品成分的法规”。
2.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ibutylphthalate)”、“八甲基环四二硅氧烷(Octamethylcyclotetrasiloxane)”、“甲苯”、“矿脂”和“溴酸钾溴化钾(Potassiumbromate)从附件1中删除。
3.将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的成分“羟基喹啉(Oxyquinoline)”和“氧腈酶(Oxyquinolinesulphate)”,从附件2中删除。
4.将“聚丙烯酰胺(Polyacrylamide)”和表皮生长因子(EpidermalGrowthFactor)增补进附件3(允许使用,但限定浓度的成分目录),修订“巯基乙酸(Thioglycolicacid)”和“盐酸半胱氨酸(Cysteinehydrochloride)”的最大审定浓度,并将“地美索酯(Dimethoxan)”和“福美双(Thiram)”,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的成分从附件3中删除。
5.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已基酯(Diethylhexylphthalate(DEHP))、“甲醇”、“源自人胎盘的物质”、“克多可纳露(Ketoconazol)”等增补进附件4(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的成分目录)。